明天九月八日起:全台四百三十一處電子煙回收點開放,不必具名、不用留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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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人感雲端語音已就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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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薦理由:家裡若有晚輩或鄰居還留著電子煙,這是趕在罰則上路前處理掉的窗口;也順便讓媽媽知道電子煙不是「比較健康的菸」。
這是什麼政策
台灣的《菸害防制法》從一一二年起就全面禁止電子煙等「類菸品」的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和使用。但當時法律沒有處罰「單純持有」——換句話說,你不能買、不能賣、不能抽,可是抽屜裡放著一支,法律拿它沒辦法。
這次修法就是要補上這個缺口。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在六月二十五日的行政院院會通過,送到立法院審議。草案把「持有」納入行政罰的範圍。
問題出在哪
電子煙常被包裝成「比較健康的菸」「幫助戒菸的工具」,還會做成水果、奶茶口味,透過網路和社群平台流向青少年。衛福部引述世界衛生組織與多項國際研究指出,電子煙可能釋出「甲醛、乙醛、超細微粒及重金屬等有毒、有害物質」。對還在發育中的青少年,這些物質會影響腦部發育、增加焦慮與學習障礙的風險,可能造成 DNA 損傷、提高罹癌機率,嚴重的甚至造成急性肺傷害。
更值得注意的是所謂「入門效應」:研究顯示,曾經用過電子煙的青少年,日後去嘗試紙菸的可能性比沒用過的人高;兩種一起用的話,健康危害更大,也更難戒。
罰則和緩衝期怎麼算
修正條文施行之後會有一個月的緩衝期。這一個月內被查獲持有,不會罰錢,但東西還是會被沒入。緩衝期過了還持有,就依法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、十萬元以下罰鍰,物品一樣沒入。
現在可以做什麼
因為施行日期還沒確定,國民健康署決定不等法律上路,先開放管道讓大家自己處理掉。從九月八日起,全國各縣市衛生局、衛生所等地點共設置四百三十一處電子煙回收點與專用回收桶,民眾可以自行投遞,而且不必具名、不用提供任何個人資料。
一個誠實的限制
要留意的是:修法目前還在立法院審議階段,還沒三讀通過,施行日期未定。所以現階段「持有」還沒有罰則,回收點是提供一個提前處理的管道,不是已經在抓人。這則新聞的重點是預告,不是恐嚇。
給媽媽的實際做法
.家裡如果有晚輩、房客或鄰居留著電子煙、加熱菸、電子煙油或煙彈,趁現在提醒他們拿去回收,免得將來被罰三萬到十萬。
.投遞地點就是住家附近的衛生所或縣市衛生局,不用登記姓名,也不會留下紀錄。
.不要幫別人「暫時保管」電子煙。修法通過後,保管在誰家、誰就是持有人。
.電子煙不是戒菸工具。想戒菸請打免費專線 0800-636363,或到全台近三千家合約醫事機構接受戒菸服務,健保有補助戒菸藥物。
.如果家中長輩或晚輩正在戒菸,前兩週最難熬,家人多陪伴、把菸具全部清掉,比講道理有效。
.有慢性阻塞性肺病、氣喘或心血管疾病的人,戒菸的效益最大;但戒菸過程中原本的用藥不可以自行停掉,任何調整都要先問主治醫師。